春风寄哀思,鲜花献英烈,青山埋忠骨,丰碑励后人。又逢一年清明时,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,我们更加怀念那些忠诚报国、热忱为民、昂扬奋发、一往无前的公安英烈。
秦启雄,男,中共党员,大坡派出所民警。1984年3月8日在抓捕两名盗窃嫌疑人时以身殉职。1984年6月,广西区公安厅给秦启雄同志追记一等功,自治区民政厅批准他为革命烈士。
曾记得,那是1984年3月8日清晨,秦启雄同志与同事一起准备抓捕两名盗窃嫌疑人覃某某(1)、覃某某(2)。当他们赶到覃某某(1)家里时,做贼心虚的覃某某(1)、覃某某(2)紧闭房门,躲藏在房内。秦启雄等人进行了近20分钟的规劝工作,覃某某(1)、覃某某(2)仍置之不理。
见此情景,秦启雄来了个敲山震虎,一马当先用脚踹了两下房门。房门突然打开,覃某某(1)高举一把磨得铮亮的柴刀朝秦启雄劈去,随后覃某某(2)也挥舞一把大斧头冲了出来。在这千钧一发之际,秦启雄迅速闪开并果勇地打掉覃某某(1)手中的柴刀,将覃某某(1)制服。当他要给覃某某(1)戴手铐的时候,不料覃某某(1)突然从裤腰带处拨出一把锋利的刀向秦启雄的胸口刺去。虽然秦启雄同志身负重伤,但他仍强忍剧痛,紧紧抱住覃某某(1)不放。事发突然,另外两名同志制服了覃某某(2)并闻声赶来铐住了覃某某(1)。但我们的战友——秦启雄同志终因流血过多,不幸壮烈牺牲,年仅38岁。
英烈精神犹如一盏永不灭的明灯。公安英烈用鲜血和生命铸就的丰碑,将永远铭刻在我们的心中,激励我们不断前行。我们将以英烈为榜样,用忠诚和担当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。